本报讯 在银行内取款时,突然冲上来5名歹徒持刀追砍。两位被砍的人认为银行保护不力,近日把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告上了法院。8月12日,余姚法院对此做出一审判决,银行承担两储户医疗费等费用4万余元。 被砍的虞某、吕某是一对朋友。他们起诉说,去年6月3日下午4点多,两人相约到银行办理存取业务。当时,营业大厅里客户较少,没有保安值班巡逻。两人进入后,突然有5个不明身份的小青年手持砍刀,冲进营业厅,向虞、吕两人一顿劈砍。两人迅速跑离银行,但歹徒穷追不舍,两人最终多处被砍伤,伤势较重。据了解,目前该案仍未侦破,凶徒砍人的原因不明。 对此,原告代理人认为,是因为银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,犯罪分子才得以在光天化日下作案。但被告代理律师辩解说,这是突发事件,且目前只能证明吕曾在营业厅被砍了一刀,其他的伤都是在银行外面被砍的。余姚法院认为,两原告的伤与歹徒能够明目张胆地带刀进入被告处行凶,和被告没有积极实施对客户的救助措施有一定的因果关系,故一审判决被告赔偿虞某医疗费、误工费等用3万余元,补充赔偿吕某医疗费、误工费等1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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